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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4.5億美元!HashFlare加密龐氏騙局主犯僅獲16個月刑期,當庭釋放引司法爭議
震驚加密貨幣行業的HashFlare龐氏騙局主犯謝爾蓋·波塔彭科(Sergei Potapenko)和伊萬·圖羅金(Ivan Turõgin)在西雅圖聯邦法院獲輕判。盡管涉案金額高達5.77億美元,致超40萬投資者受害,兩人僅被判處已服刑的16個月(含愛沙尼亞及美國羈押期),當庭獲釋。法院同時判處罰金2.5萬美元及360小時社區服務,並沒收價值超4.5億美元資產用於受害者賠償。檢方曾求刑10年,司法部(DOJ)正考慮上訴,質疑判決低估犯罪危害性。
主犯獲輕判當庭釋放,檢方求刑10年未果 詐騙超40萬受害者的HashFlare加密貨幣龐氏騙局(Ponzi scheme)策劃者,在近期西雅圖法院的判決中避免了額外監禁。
被美國檢方指控在華盛頓西區法院審理史上最大加密貨幣欺詐案之一的謝爾蓋·波塔彭科和伊萬·圖羅金,在量刑聽證會後未獲額外刑期,當庭獲釋。法院將其在愛沙尼亞和美國羈押的16個月視爲全部刑期。兩人均被判處2.5萬美元罰金,並在監督釋放期間完成360小時社區服務。
判決細節:沒收4.5億資產,社區服務替代監禁 美國地區法官羅伯特·S·拉斯尼克(Robert S. Lasnik)裁定兩人將在愛沙尼亞接受監督釋放。
作爲判決的一部分,二人被要求沒收總價值超過4.5億美元的資產,包括加密貨幣、現金、車輛、房地產和礦機等。這些資產將通過資產返還程序(remission process)用於補償受害者,具體細節將由司法部稍後公布。
法官的判決遠低於檢方主張的10年刑期。檢方曾警告該騙局榨幹了數千受害者的財富與安寧,並指出16個月的羈押期與罪行嚴重性極不相稱。
然而,波塔彭科和圖羅金的辯護律師辯稱,許多客戶已提取超過其投資的金額,且已有價值4億美元的資產被返還或沒收。
輕判依據:已羈押期+資產沒收+認罪協議 拉斯尼克法官在判決中似乎重點考慮了資產沒收和對受害者的部分賠償,因此未施加額外監禁。
辯護律師還強調,兩人在愛沙尼亞經歷了漫長的審前羈押和復雜的引渡程序,直至2024年5月才抵達美國。到2025年2月,他們已根據認罪協議(plea deal)承認共謀電信欺詐罪,從而避免了完整審判。
法院表現出一定寬大,理由是將啓動的資產返還程序有望爲受害者追回大量資金。但檢方堅持認爲,許多投資者損失慘重,該騙局造成的損害不可否認。
司法部擬上訴,質疑判決過輕 美國司法部(DOJ)表示正在審查是否對判決提出上訴,可能認爲已服刑的16個月對於該騙局的影響範圍和受害者人數而言過輕。
檢方可能正在權衡對此類重大加密欺詐案輕判的後果,因其可能傳遞錯誤信號,削弱未來起訴的威懾力。 代理美國檢察官蒂爾·盧西·米勒(Teal Luthy Miller)表示:“[……] 就像一個經典的龐氏騙局,他們將數百萬美元轉移至自己名下獲利 [……] 與此同時,絕大多數受害者遭受了損失——許多案例中,這些損失嚴重影響了他們的財務和心理健康。” 司法部的上訴可能聚焦於法院低估了犯罪損害,並高估了還款的重要性,特別是考慮到關於投資者收益的大部分數據實屬僞造。
揭祕HashFlare:典型龐氏架構,虛假礦機騙局 波塔彭科和圖羅金於2015年推出HashFlare,宣傳其爲加密貨幣挖礦服務,通過出售合約承諾客戶分享挖礦收益。2015年至2019年間,該公司出售了價值超過5.77億美元的此類合約。
根據司法部調查,該騙局使用僞造的數據儀表盤(dashboards)展示挖礦性能,且公司實際缺乏其所宣稱的大部分挖礦算力。
兩人還推廣了名爲Polybius Bank的所謂加密貨幣銀行,檢方稱該銀行從未實際運營。據稱,這兩項業務都是收集投資者資金的工具,被告通過空殼公司和個人帳戶轉移資金。
檢方將HashFlare描述爲一個“經典龐氏騙局”,利用新投資者的資金支付早期參與者,而創始人則挪用數百萬美元用於個人獲利。該騙局在巔峯時期吸引了全球超過44萬名客戶。
結語: HashFlare案輕判暴露了加密欺詐犯罪量刑的司法困境。盡管法院通過沒收4.5億美元資產試圖補償受害者,但主犯僅服刑16個月即獲釋,與案件規模及社會危害性形成尖銳對比。司法部可能的上訴動向將成爲焦點,其結果將影響未來針對大型加密騙局的司法威懾力。此案再次警示投資者:高收益雲挖礦承諾背後,可能隱藏着利用虛假數據儀表盤僞裝的龐氏陷阱。